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质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是电监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是电监会从事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专门机构。 电力业务许可监管是国务院赋予电监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资质管理中心由电监会授权,统一管理全国电力业务资质及许可证的具体事务,各派出机构在资质管理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应工作。目前,电监会已基本形成了一个由资质管理中心牵头管理、分级实施的许可管理组织体系。 资质管理中心组建以来,致力于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提升监管效能,在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基础上,牵头做好电力市场准入监管工作。2012年,资质管理中心致力于开展完善许可管理制度、加强电力业务主体准入监管、加强电力工程施工主体准入监管、加强与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有关燃煤电厂的准入监管、加强并网小水电站准入监管、加强风电和太阳能并网安全准入监管、加强持证企业后续监管并建立退出机制、加强资质队伍建设等相关电力市场准入监管工作。 资质管理中心现任领导,主任:潘跃龙,副主任:张洪波、刘丽松(女)。 资质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电网业务处、电源业务处3个处室,核定编制为35人。 资质中心主要业务职责如下: 1.组织起草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章; 2.统一组织全国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工作; 3.负责中央电力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电力业务的大型电力企业、内蒙古电力公司以及从事核能发电等电力企业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核、颁发工作; 4.复核由各派出机构审查的电力业务许可意见,提出是否同意派出机构许可建议的意见,统一拟定许可决定文件;复核时,根据具体情况可对派出机构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抽查; 5.统一负责许可证的编号、颁发; 6.负责持证企业许可证的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 7.负责定期检查,纠正企业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 8.根据对持证企业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办理相应的证照管理事项; 9.统一负责对各派出机构电力业务许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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