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片
电气设备运行检查程序
时间:2013-07-09 10:12来源: 作者:鄂电电力 点击:
***
次
电气设备运行检查程序
1.变压器的定期巡视检查规定。
1.1变压器的响声正常,本体油位正常,气温骤变时应注意油位变化。 1.2瓦斯继电器应充满油,变压器外壳清洁无渗漏,压力释放装置完好。 1.3套管清洁,无渗漏油,无破损和放电痕迹。 1.4变压器本体、冷却器、油枕、无渗漏油。 1.5检查呼吸器中的硅胶干燥剂,当硅胶有三分之一受潮变色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更换。油盒中的油位应在油面线以上。 1.6为防止变压器线圈过热,加速绝缘老化和油质劣化,必须严格监视变压器上层油温在允许范围内。 1.7控制箱、端子箱等应密封,无受潮和进水现象。 1.8瓦斯继电器及其管路各接头的密封应完好,无漏渗油现象。 2.变压器的运行规定。 2.1 变压器运行时上层油温不应超过75℃,最高不超过85℃,温升不超过40℃。当上层油温达到75℃时发超温信号,当绕组温度达85℃时发超温信号。当环境温度下降时,最高上层油温也应相应下降。 2.2 当变压器过负荷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变压器操作的一般规定。 3.1变压器停电前要将所带负载移出,防止变压器停电时造成所带负载突然失电。 3.2变压器停电操作必须按照由低压侧、高压侧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操作应按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 3.3变压器送电前应检查变压器送电范围内及变压器两侧开关送电范围内接地线已全部拆除(接地刀闸已拉开)。 3.4变压器送电后应检查变压器两侧母线电压符合要求。 4.变压器的事故及异常情况处理: 4.1运行人员在变压器运行中发现有任何不正常的现象(如渗漏油、油位变化过高或过低、音响不正常等),应设法尽快消除,并汇报有关部门,同时将异常情况记入运行日志和设备缺陷记录簿内。 4.2变压器的负荷超过允许的正常过负荷值时,运行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变压器的负荷。 4.3若发现异常现象非停运变压器不能消除,且有威胁整体安全的可能时,应立即汇报相关部门,停用变压器检修。 4.4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汇报相关部门,申请停电检修: 4.4.1变压器内部音响很大,很不正常,有爆裂声; 4.4.2在正常负荷和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并不断上升; 4.4.3安全气道喷油。 4.4.4严重漏油使油面下降,低于油位计的指示限度; 4.4.5油色变化过甚,油内出现碳质等(通过瓦斯继电器观察); 4.4.6套管有严重的破损和放电现象。 4.5变压器油温的升高超过许可限度时,应判明原因,采取办法使其降低,因此必须进行下列工作: 4.5.1检查变压器的负荷和上层油温,并与在同一负荷和冷却条件下应有的油温核对; 4.5.2检查温度表指示是否正确; 4.5.3检查变压器并调整变压器的负荷至相应容量。若发现油温较平时同一负荷和冷却条件下高出10℃以上,或变压器负荷不变,油温不断上升,而变压器通风良好,温度表指示正常,则认为变压器已发生内部故障(如铁芯严重短路、绕组匝间短路等),而变压器的保护装置因故不能动作,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汇报相关部门,将变压器停下检修。 4.6 当发现变压器的油面较当时的油温所对应的油位显著降低时,应立即通知检修部门补加油。加油时应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4.7变压器油位因温度上升而逐渐升高时,若最高油温时的油位高出油位指示计时,则应通知检修部门放油,使油位降至适当的高度,以免溢油; 五、断路器 1.断路器及其操作机构的巡视检查 1.1 断路器的电气及机械指示应与实际位置相符; 1.2 断路器内部无异常响声 1.3 手车柜内瓷件及绝缘支持套管应整洁完好,无放电、闪络痕迹; 1.4 接地刀闸分合到位,机械传动机构连接良好,无断裂、脱落现象; 1.5 前后所有柜门应关闭严密,柜内照明完好; 1.6 弹簧操作机构弹簧储能完好,储能监视灯指示正确。 1.7 线路带电显示闭锁装置指示正确。 1.8 出线电缆头连接紧固,无发红、发热,示温纸受热变色; 1.9 电磁闭锁装置及自动加热除湿装置良好。 2. 断路器的运行操作规定 2.1正常运行时断路器控制电源、弹簧储能电源、接地刀闭锁装置电源、柜内照明电源、加热器电源均应合上。 2.2现场开关柜上装有“远方/就地转换开关”(位于线路保护装置上)。运行时应将开关置于就地控制,再通过就地分、合闸控制开关进行操作。 2.3当合上断路器的操作电源后,分合闸指示灯应亮。合闸操作后,弹簧储能指示灯应熄灭,弹簧储能完毕后电机停止运转,弹簧储能指示灯应亮。 3. 断路器的操作规定。 3.1 断路器送电前应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线已拆除(线路接地刀闸已拉开)。 3.2断路器停电操作必须先分开断路器,再将断路器手车拉至“试验”位置。送电操作与此相反。 3.3断路器检修时,应将断路器弹簧储能电源断开,释放弹簧能量后,拔出断路器二次回路插件,再将开关手车拉出开关柜。 3.4断路器手车由试验位置推入工作位置之前,必须确认二次回路插件确已插好。在工作位置时,不得拔掉二次回路插件。 3.5 线路断路器送电前,应检查保护确在正常投入状态,防止开关无保护运行。 3.6 在操作母联隔离手车前,应检查母联断路器在“试验”位置。 3.7 母线并列时,停用母联断路器应考虑母线电源情况,防止调空母线。 4. 断路器及其操作机构的事故及异常情况处理。 4.1断路器在正常运行中发生套管炸裂、冒烟冒火、立即分开本开关。如分不开,立即分开上一级开关拉开(本开关拒动,切除故障点无效的情况下,将本段母线进线开关分开),然后汇报相关部门。 4.2 当断路器拒绝合闸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4.2.1 二次航空插头未插紧; 4.2.2 直流回路故障如:操作电源开关跳闸,断路器辅助接点接触不良,直流电压过高或过低; 4.2.3机构有故障,断路器辅助接点调整不当,弹簧操作机构弹簧未储能,断路器传动机构松脱和卡住; 4.2.4当断路器拒绝合闸保护未动作时,经外部检查无异常可试合一次,试合不成不准再合,应检查原因; 4.2.5 断路器拒绝合闸是由于保护动作,说明线路存在故障,应待线路故障消除后再操作; 4.2.6 断路器出现拒合时,应立即将操作电源瞬间拉合一下,防止合闸线圈长期通电而烧坏。 5. 当断路器拒绝分闸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5.1 二次航空插头未插紧; 5.2 操作电源开关跳闸,断路器辅助接点接触不良,直流电压过低; 5.3 分闸机构松脱或卡死,辅助接点接触不良; 5.4 断路器发生拒绝分闸时,应立即将断路器操作电源瞬间拉合一下,防止烧坏分闸线圈。 6. 断路器跳闸后应检查: 6.1检查监控后台主接线显示确已变位,实时数据无指示,登录窗报文及跳闸断路器间隔遥信信号正确; 6.2 查保护动作情况; 6.3 检查断路器分闸指示是否正确,外部有无其它不正常现象; 4、检查操作机构位置信号指示是否正确。 7. 断路器跳闸后可在汇报相关部门,并经电调许可后根据下列原则决定试合一次: 7.1 该断路器非保护动作而跳闸; 7.2 断路器跳闸次数在规定次数以内; 7.3 断路器经外部检查无异常现象; 7.4 断路器试合必须得到当值调度员同意,试合不成不准再合,必须查明原因。 8. 断路器故障跳闸后,若瓷瓶有破裂、真空包有裂纹等其它不正常现象,即使未达到规定次数,也应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及检修部门,听候处理。 9. 断路器一次分、合不成,可再操作一次(但应确定不是继电保护动作而合不上),如仍然分、合不成应检查原因,并立即向调度汇报。 10. 当电动弹簧操作机构储能失灵时,储能监视灯熄灭,应检查储能电机电源是否正常。必要时可进行手动储能,手动储能前必须先切断储能电动机电源,防止突然来电;当手动储能完毕时,应立即将手柄取下,并恢复电动机电源。 11. 当弹簧储能过程中出现弹簧储能终止、合闸锁扣滑扣而空合时,将使弹簧再次储能,甚至出现连续储能现象,应立即将电动机电源切断并查明原因。 12. 断路器在合闸过程中如出现机构滑扣、断路器未能合上,应立即停止合闸操作,并检查滑扣原因。 六、 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 1. 互感器的巡视检查 1.1 互感器的瓷质部分应清洁无破损,无放电现象。 1.2 引线接头应接触良好,无发红发热现象。 1.3 互感器应无焦臭味,内部无放电声及电磁震动声。 1.4 电压互感器一次熔丝、电压二次开关应完好,仪表指示正常,接线紧固,接地良好,二次不短路。 1.5 电流互感器一、二次接线紧固,接地良好,二次回路不开路。 2. 互感器的操作要求及操作注意事项。 2.1 电压互感器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2.1.1 停用电压互感器应先断开电压互感器二次电源,再断开电压互感器一次侧电源; 2.1.2 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应注意不得造成二次短路; 2.1.3 停用10kV电压互感器或断开电压二次开关时,必须考虑低电压等保护误动。 2.1.4 停用电压互感器须考虑电能表的计量问题,并将停电时间记录清楚,将损失的电量估算加入当天的用电量内。 2.2 电流互感器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2.2.1 在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操作应注意不得造成二次开路; 2.2.2 差动保护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有操作或工作时,应考虑退出差动保护; 2.2.3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有工作时,应考虑电能表的计量问题; 2.2.4 电流互感器进行电流试验时,应将该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短路并接地; 3.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并列、解列操作要求。 3.1 母线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需并列时,必须在母联开关运行状态下方可操作。操作后应检查电压二次回路并列情况良好。 3.2 当一组母线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发生故障时,在故障未消除前不得将电压互感器二次并列。 3.3倒排操作前应先将母联断路器合上并转非自动,再将电压互感器二次并列。倒排结束后恢复。 3.4 某条母线电压互感器恢复送电,在母线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解列后,应立即检查恢复送电的电压互感器所供的二次电压正常。 4. 互感器回路的投切操作要求。 4.1 正常运行时母线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保持解列运行,当某一条母线或某一台电压互感器停电或检修时,除应将电压互感器一次刀闸或熔丝断开,还应先将电压互感器二次小开关断开,防止电压互感器二次向一次倒送电。 5. 电压互感器的事故及异常处理。 5.1电压互感器在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汇报调度,并准备停用电压互感器: 5.1.1 电压互感器高压熔丝连续熔断2—3次。 5.1.2 电压互感器内部有异常响声、温度异常升高,引线与外壳之间有放电现象。 5.1.3 电压互感器严重漏油或流绝缘胶现象。 5.2 电压互感器熔丝熔断或空开跳开后的现象及处理: 5.2.1 10kV电压互感器一次熔丝熔断,熔断相电压降低或接近于零,其它相不变或稍有降低。有功、无功表指示降低,电能表走慢,监控系统发“母线接地”及“电压回路断线”信号。处理时应汇报调度,停用有关保护,停用电压互感器更换熔丝;若连续熔断,应汇报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5.2.2电压互感器二次空开跳开后,所接母线的电压表、有功、无功表为零或偏底,低电压继电器动作,发电压回路断线信号。处理时应汇报调度,将有关电压保护退出。检查电压回路有无断线、接头有无松动、切换回路接触情况,试送二次空开,若空开再次跳开,应汇报调度及有关部门,停电进行检查处理。检查二次回路应做好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安全,防止保护误动。 6. 电流互感器的事故及异常处理。 6.1 电流互感器内部发出异常响声、过热,并有冒烟及焦味时应立即汇报调度,并准备停用。 6.2 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时的处理: 6.2.1 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时电流表无指示,功率表、电能表值降低,电流互感器有异常响声。 6.2.2 处理时应与调度联系,降低负荷电流。 6.2.3 若电流表失去指示又未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应汇报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七 防雷设备 1 防雷设备正常巡视检查项目和要求。 1 避雷针不应倾斜,无搭挂物,刮风时无剧烈摇摆现象。有关构架、接地引下线等无锈蚀断裂等现象。 2 避雷器瓷套应清洁、无损坏、无闪烙痕迹。 3 避雷器导线、接地引下线应有足够的截面,导线不应过紧过松,接触良好,不锈蚀,无烧伤痕迹。 4 避雷器基础和瓷套、瓷垫应完整无损。 5 雷雨后,应对避雷器及接地装置做详细的检查。雷雨时,遇特殊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严禁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以防止雷电流产生跨步电压和有缺陷的避雷器在雷雨天气可能发生的爆炸对人体造成伤害。 6 全站总接地网接地电阻应在每年二季度前按规定进行测量,电阻值应≤0.5Ω,独立避雷针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八 防误装置的正常操作要求及特殊方式下的要求 1 设备验收时,防误装置的验收工作应同时进行,设备投运时,必须保证相关防误装置完好。 2 正常运行时,所有电气设备的防误装置均应投入,并保持其状态完好。 3 防误装置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运行。确因某种原因需要退出时,应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退出。 4 运行人员应熟悉各种防误装置的闭锁原理和程序,熟练掌握防误装置的操作和维护。 5 每次巡视设备时应同时检查防误装置的有关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填写缺陷通知单。 6 正常运行方式下进行操作时,防误装置应动作正确。如正常操作过程中防误闭锁打不开时,应立即停止操作,然后再次检查操作内容(即核对设备名称、核对设备编号、核对设备的实际位置及状态)的执行情况是否有误。 7 特殊运行方式下,操作步骤与防误装置闭锁程序发生冲突时,严禁擅自解锁操作,应在严格履行正确的解锁操作程序后,才能进行解锁操作。 九 10kV线路保护 A微机保护一般运行规定。 1 保护校验或保护工作改定值后,由检修部门出具可投运结论并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2 投入保护跳闸出口压板时,必须测量其两端对地电压合格。 3 当微机保护装置在运行中发生死机时,应立即与相关人员联系,征得其同意后瞬间拉合一下保护直流电源,若装置故障信号可复归,则保护仍可继续运行。若在一天内连续死机或报警超过三次,则应申请停用保护,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4 保护装置内部的软压板停、启用应根据保护定值单的要求执行。 B微机保护的巡视检查要求。 1 检查保护装置保护投入情况。 2 保护液晶屏应显示正常信息,装置无异常信号。 3 装置各插件插入位置正常,无过热、烟熏及异常气味,内部无放电异声。 4 检查保护装置的时间显示正确。 C 微机保护的启停用操作。 1 保护的启用: 1、 检查保护操作电源、保护装置电源在合上。 2、 检查核对保护定值(包括保护控制字的投、退)应符合定值单要求,保护装置显示无动作及告警信号。 2 保护的停用: 1、根据能源中心要求停用该保护中某一段保护时,应由相关人员进入保护菜单将该段保护控制字退出。 十 直流系统 A 直流系统配电 1 直流系统的正常巡视与监视要求: 1 每天应按规定对直流系统进行巡视检查。 2 直流屏上表计、指示灯、开关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 3 装置各元件正常,无过热、烟熏及异常气味,内部无放电异声。 4 监控装置运行正常,各数据符合规定,无异常信号。 5 电源模块及调压装置运行正常,指示灯绿灯亮。 6 闪光信号装置试验正常。 B 绝缘监察装置 (1 ) 直流系统的正常绝缘监察要求: 1 直流系统正常工作时,装置能显示母线电压,监测直流系统正、副母线的绝缘状况。 2 当直流系统发生接地时,装置发出报警信号。 3 当直流母线电压低或高至整定值时,监控装置报警灯亮。 待电压恢复正常时,报警灯灭。 4 当装置本身故障时,装置发出报警信号。 5 装置能短时间存储故障报警信息,可在装置面板上查看相关报文。 (2) 直流系统出现绝缘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 当直流系统发生接地后及接地电压超过规定值时,监控装置启动报警,面板报警灯亮,并巡回监测。 2 值班人员应根据监控装置上的操作面板,对直流系统进行检查,查出对地电压、接地电阻、接地支路。 3 如是直流永久性接地时运行人员应汇报调度及有关部门,经同意后并根据报警路数依次试拉该支路分支直流电源查找。 4 发生直流系统接地故障后,应停止在直流回路上工作,以防止造成两点接地。 (3) 寻找直流系统接地时的试拉路检查要求: 1 值班人员根据直流监控装置显示的信号,在取得调度许可后采取试拉路的方法寻找接地故障的位置。 2 查找和处理直流系统接地故障时,应按先查找室外设备,再查找室内设备的原则进行。 3 查找和处理直流系统接地故障时,不得造成直流短路和另一点接地,用仪表检查时应用高内阻仪表,禁止使用灯泡查找。 4 采取试拉路的方法寻找接地故障时。应有两人进行,其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同时应监视表计的变化情况。 5 拉开保护、自动装置及断路器的控制电源时,拉路的时间不得超过3秒钟。 (C)充电装置和蓄电池 1 蓄电池的正常巡视、维护要求: 1 每天应按规定对蓄电池进行巡视、检查,确保蓄电池运行正常。 2 正常运行时蓄电池应在浮充电机状态下工作,满足蓄电池的自放电。 3 蓄电池的外壳无裂纹,无渗漏现象,蓄电池的连接处有无腐蚀。 4 蓄电池柜严禁明火、吸烟;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加热装置应考虑防爆。 (D)4 充电装置的正常运行方式: 1 本站直流系统的充电装置是由高频开关电源控制,该电源模块将输入的380V三相交流电及功率因数进行校正、滤波、高频逆变,转换后变成220V直流输出,经高频斩波稳压装置分别供给Ⅰ、Ⅱ段直流母线。两组蓄电池经空气开关分别与Ⅰ、Ⅱ段直流母线相连,由充电装置经直流母线向蓄电池进行浮充电。 2 正常运行时,两组充电装置分别对Ⅰ、Ⅱ段直流母线进行浮充电。 3 充电装置的启用和操作停用。 1 充电装置的启用操作。 1、合上交流所用电屏上充电装置交流电源开关。 2、将直流屏后充电装置交流电源开关切至运行位置。 3、检查充电模块在浮充状态且运行正常。 4、检查直流母线电压应正常。 5、将直流屏上各直流负载开关合上。 2 充电机装置的停用操作。 1、检查直流负载已转移。 2、将直流屏上充电装置交流电源开关切至停用位置。 3、拉开交流所用电屏上充电装置交流电源开关。 4、检查直流系统电压正常。 |
- 上一篇:电气设备运行检查程序
- 下一篇:变压器带电检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