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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技术原则
时间:2013-12-16 10:00来源: 作者:鄂电电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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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技术原则
变电站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技术原则(试行)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电网所属35kV-220kV变电站内10kV、35kV及110kV电压等级进线、变压器及母线分段断路器的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设计、选用、备自投原则、整定、安装、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等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62-9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DL/T526-2002 静态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技术条件 DL/T487-2001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84-95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82)水电生字第11号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3 术语 3.1 备用电源 投入后给失电的负荷或母线恢复供电的独立电源。 3.2 工作电源 用于正常运行时给负荷或母线供电的独立电源。 3.3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用于备用变压器、备用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的厂(站)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的装置,简称备自投。 3.4 进线备自投方式 母线上的两条电源进线正常时一条工作、一条备用,当工作线路因故障跳闸造成母线失去电压时,备自投动作将备用线路自动投入。 3.5 母线备自投方式方式 两段母线正常时均投入,分段断路器断开,两段母线互为备用,当一段母线因电源进线故障造成母线失去电压时,备自投动作将分段断路器自动投入。 3.6 变压器备自投方式 两台变压器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当工作变压器故障,母线失去电压时,备自投动作将备用变压器自动投入。 4 备用电源自投的基本原则 4.1 备用侧有电压(或有电流) 4.2 本侧(工作电源)无电压 4.3 备自投装置只允许备投一次 4.4 逻辑回路应有PT断线闭锁 4.5 备自投装置动作后先追跳工作电源开关,后自投备用电源开关 4.6 既保证追跳和自投的时间差合理,可靠,又保证失压时间短 4.7 防止备投后设备过负荷 在两台电源设备(互为暗备用时)同时运行的重负荷情况下,如存在一台电源设备故障跳闸有可能造成另一台电源设备过负荷的情况时,可采取如下措施: 4.7.1 电流自投,通过电流的整定,允许变压器在一定负荷范围内备用自投 4.7.2 负荷联切,即通过备自投装置动作后联切一部分负荷,自投于备用电源前有选择地切除部分负荷,同时应闭锁这些线路的重合闸。联切负荷时应根据负荷性质来整定,逐级切除非重要用户。 4.8 联切电源点及无功补偿装置 4.8.1 站内如有有源线路(小水电,小火电),调相机则应在追跳运行开关的同时联切有源线路及调相机,防止在投入备用电源时非同期并列对接入本站的小电源造成冲击。如果出现因电源点的存在造成备自投装置低电压元件无法满足灵敏度或延时过长的情况时,则应认真核算小电源支撑下备自投动作延时时间和低电压定值,必要时可采用主供电源断路器辅助触点加无电流条件代替低电压元件。 4.8.2 站内如有无功补偿电容器则备自投启动后应联切电容器。如配置有低电压保护,也可以考虑由低电压保护动作切除电容器,但应考虑时间配合。 4.8.3 站内母线上如有接地变压器带消弧线圈,应核算备自投动作后消弧线圈的脱谐度;如果有可能造成谐振过电压则应切除接地变压器。110kV及以上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要防止备自投动作后系统失去有效的中性点接地。 4.9 站内如有两套及以上备自投装置,则各级备自投装置应相互配合,原则上高电压等级、高可靠性、影响面大的备自投先动作,低电压等级的、低可靠性、影响面小的备自投按躲过上级备自投整定。 4.10 备自投装置应能实现手动跳闸闭锁及保护闭锁。 4.11 备自投装置应有自动投入故障母线或故障设备的保护措施,加速断开断路器,以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4.12 备自投的投入方式见附件A。 5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管理 5.1 设计 5.1.1 设计应遵循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有关规定进行。 5.1.2 应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设计。 5.1.3 由地、市供电公司技术主管部门(生技部或农电部)和相应的调度机构对设计方案及设计内容进行审核。 5.2 装置的选用 5.2.1 备自投装置的制造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5.2.2 应选用有运行经验和业绩的定型产品。 5.3 装置的整定 5.3.1 应按调度管理权限进行整定 5.3.2 整定原则 5.3.2.1 备自投装置的电压鉴定元件包括低电压元件、有压鉴定元件和动作时间元件,备自投投入时间和后加速过电流保护的整定值应根据以下原则予以整定计算。 5.3.2.2 电压鉴定元件 5.3.2.2.1 低电压元件:应能在所接母线失压后可靠动作,而在电网故障切除后可靠返回。 5.3.2.2.2 过电压元件:应能在所接母线电压正常时可靠动作,而在母线电压低到不允许备自投装置动作时可靠返回,定值可取60~70V(线电压),一般为65V。 5.3.2.3 备自投动作时间应大于同电压等级电源的后备保护动作时间,该时间为电源线全线有灵敏度段的动作时间和重合闸时间之和、母线保护动作时间、馈线后备保护动作时间的最大值,时间级差为0.3-0.5秒。 5.3.2.4 在满足与其他元件保护级差配合的基础上,上、下级备自投装置动作时间宜按由下至上的原则逐级配合,末级装置备自投动作时间不宜大于6秒。 5.3.2.5 在低电压过流的后加速保护中过流定值应满足母线相间故障2倍灵敏度要求,如果后加速保护中无低电压闭锁则过流保护应躲过自启动电流;低电压定值按母线相间故障有灵敏度选取、并考虑躲过正常母线最低运行电压。 5.3.2.6 后加速另序电流保护应满足母线单相故障2倍灵敏度要求。 5.3.2.7 备自投联跳时间应大于后加速保护动作时间。 5.4 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 应按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5 装置的投入和退出 5.5.1 装置的投入和退出应按安全自动装置调度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5.5.2 应按备自投装置的实际情况相应修改调度规程。 5.5.3 装置的投入和退出应有严格的运行规程。 附录A 常见的变电站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方式及投入条件 A.1 一条电源进线、两段母线、两台主变 A.1.1 方式一:变压器自投(如图1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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